今天碰到了一份可怕的稿件,明明是篇兩千多字的短稿,卻費上了大半天的時間。
因為那是一份手寫的稿件,所以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猜字上頭。
而且字跡潦草就算了,還是份由傳真轉成PDF的稿件。
老實說,收到那份稿件的時候真的很想吐血...
廠商說看不懂的字可以用"○"代替,所以看不懂的名詞只要用"○"代替就行了。
但是,如果看不懂的那個字是動詞或是牽涉到文法,那可就累人了。
當文章內容可以用邏輯推論時,瓶子通常都用邏輯規則來猜字。
但當完全沒有邏輯規則可循的時候,就真的很想去買個放大鏡來用...
雖然可以用"○"代替,但有的時候,一個字卻會讓整個句子的意思相差十萬八千里哪。
結論就是─譯者除了基本的翻譯工功力外,還要有好眼力,還要很會玩填字遊戲...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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